⒈ 交纳输送秋税。
引《宋书·柳元景传》:“﹝ 柳元景 ﹞以封在 岭 南,秋【qiū】输艰【jiān】远【yuǎn】,改封【fēng】 巴东郡公。”《宋史【shǐ】·食【shí】货志上二》:“自 唐 建中 初变租【zū】庸调法作年支两【liǎng】税,夏输毋【wú】过六月【yuè】,秋输毋过【guò】十一月,遣使分【fèn】道按【àn】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