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交付法司论罪。
⒉ 指传授佛法。
⒈ 谓【wèi】交【jiāo】付法司论罪。 唐 张鷟 《朝野佥载》卷三【sān】:“襄州【zhōu】 胡【hú】延庆【qìng】 得一龟,以丹漆书其腹曰‘天子万万年’以进之【zhī】。凤阁【gé】侍郎 李昭德 以刀刮之并尽,奏请【qǐng】付【fù】法。
引则天 曰:‘此非恶心也。’捨而勿问。”
《太平广记【jì】》卷【juàn】三〇九【jiǔ】引【yǐn】 唐 谷神子 《博异记·张遵言【yán】》:“前者夜叉 牛叔良 等【děng】七人,为追 张遵言【yán】 不到,尽以【yǐ】付法。”
⒉ 指传授佛法。
引《五【wǔ】灯【dēng】会元·西天祖师·四【sì】祖优波【bō】毱多尊者》:“﹝尊【zūn】者﹞復谓曰:如来 以大法眼藏次第传授,以至於【yú】我,今復付汝【rǔ】。听吾偈【jì】言【yán】:心自【zì】本【běn】来心,本心非【fēi】有法;有法有本心,非心非【fēi】本法【fǎ】。付法【fǎ】已,乃【nǎi】踊身虚空【kōng】,呈十八变【biàn】,却復本座【zuò】,跏趺而逝。”
吕澂 《中国佛学源【yuán】流【liú】略讲》第九讲:“他【tā】( 弘忍 )也要效【xiào】法老师的【de】作风【fēng】,保持以前单传的方式【shì】,而【ér】 慧能 恰巧也是那样纯朴,所以说他单【dān】独【dú】付法给 慧能【néng】,这是【shì】有【yǒu】可能的【de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