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豁出性命。
⒈ 豁出性命。
引清 和邦额 《夜谭随录【lù】·赵媒婆》:“遮莫老身减齿三十年,亦【yì】必【bì】拚【pīn】死【sǐ】充作姬媵。”
《花月【yuè】痕》第二四回:“手把金釵无心戴,面对菱花把眉样改【gǎi】,可【kě】怜奴孤【gū】身拚死无【wú】可奈!”
1.在拿【ná】枪的敌人被消灭以后,不拿枪【qiāng】的敌人依然存在【zài】,他们必然地要和我们作拚死的斗【dòu】争【zhēng】,我们决不【bú】可以【yǐ】轻视【shì】这些【xiē】敌人。如果【guǒ】我们现在不是这样地提出【chū】问题和认识问题【tí】,我们就要犯极大【dà】的错误【wù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