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供官员役使的“事力”(仆役)和俸禄。
⒈ 供官【guān】员役使的“事力”(仆役【yì】)和俸禄。按,据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 北齐 规定各级官僚“各给事力【lì】”,“给【gěi】事力”亦作“给兵”,专供【gòng】本官役使;“秩”则指俸禄。是以知此谓升官【guān】加禄之事。
引《北齐书·王琳【lín】传》:“孝昭【zhāo】 赐 琳 璽书,令镇 寿阳,其部下将帅悉听以行,乃除 琳 驃骑大将军、开【kāi】府【fǔ】仪【yí】同三司、 扬州 刺史,封【fēng】 会【huì】稽郡公【gōng】,又增兵秩【zhì】,兼【jiān】给鐃吹【chuī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