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法度义理。
引《韩非【fēi】子·说疑》:“此【cǐ】十二人者【zhě】之为其臣也【yě】,皆思小利而忘法义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封 黄帝 之子十九人,非法义也。”宋【sòng】 叶适 《黄观复【fù】墓志铭》:“应事必於【yú】法义,虽足【zú】以通於变故仓猝,不用【yòng】也。”
1.戒庄严故,能生一切佛法义利,满足大愿。
2.法师辩【biàn】才无【wú】碍,风趣幽默【mò】,时【shí】常将【jiāng】深奥的佛法【fǎ】义理融汇【huì】于通俗易懂的言【yán】谈中,为佛教事业尽心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