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以代替力役的赋税。
引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【zhōng】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【dì】四节:“既然法【fǎ】律上【shàng】认为【wéi】丁都受了田,所【suǒ】以丁应该纳田租、户调【diào】和役【yì】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