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确定期限。
引《二【èr】刻拍案惊【jīng】奇》卷五【wǔ】:“神宗 一面【miàn】写下密旨,差箇中大人賷到 开封府,是【shì】长是短的,从头分付【fù】了大尹【yǐn】,立【lì】限捕贼【zéi】以【yǐ】闻。”清 黄六鸿 《福【fú】惠全【quán】书·莅任·清号【hào】件》:“皂【zào】快【kuài】等承【chéng】票下乡,量离城远近立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