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宋时皇帝任命三品以下,五品以上的官职称为“制授”。
⒈ 唐【táng】 宋 时皇帝任【rèn】命三品以下,五【wǔ】品【pǐn】以【yǐ】上的官职称为“制授”。
引《新唐书【shū】·百官志一》:“五品以【yǐ】上,以名上而听制授;六品以下,量资【zī】而任之【zhī】。”《宋史·孝宗纪一》:“己亥,制授 保庆军 节度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