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演艸”。
⒈ 亦作“演艸”。犹演算。
引清【qīng】 冯桂【guì】芬 《复朱兰【lán】坡师书》:“夫【fū】子命 桂芬 以算术推之……爰按四分术求【qiú】之【zhī】,果得四月八日,似可无疑【yí】义。演草各数缮呈【chéng】钧【jun1】诲。”章炳麟 《文学总略》:“会计则有簿録,算术则有演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