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称“耆户长”。
⒉ 古代差役名,职司逐捕盗贼。
⒈ 亦称“耆户长”。古代差役名,职司逐捕盗贼。
引《资治通鉴【jiàn】·后周【zhōu】世宗显德五年》:“庚子,詔诸州併【bìng】乡村率【lǜ】以百户为团,团置耆【qí】长三人。”
胡三省 注:“耆,老也,每团以老者三人为之长。”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【màn】钞【chāo】》卷十二:“绍圣 元年,耆户长、壮丁【dīng】復雇募法【fǎ】,不许以保【bǎo】正长、保丁充代。”
《宋【sòng】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以里【lǐ】正【zhèng】,户长、乡书手课【kè】督赋【fù】税【shuì】,以耆长、弓手、壮丁逐捕盗贼。”
清 黄宗羲 《明【míng】夷【yí】待访录【lù】·胥【xū】吏【lì】》:“耆长、弓手、壮丁以逐【zhú】捕盗贼,今弓兵捕【bǔ】盗之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