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本辖区。
⒉ 指本治所。
引《三国志【zhì】·魏志·郑【zhèng】浑传》:“﹝ 郑【zhèng】浑 ﹞又遣吏民有恩信者,分布山【shān】谷告喻,出者相继【jì】,乃【nǎi】使诸县长吏各【gè】还本【běn】治以安集之【zhī】。”
引清 黄【huáng】六鸿 《福【fú】惠全书·筮仕【shì】·待接役【yì】》:“諭单既到,本治吏书头【tóu】役,公议僉拨,賫【jī】红批迎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