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狱案提出处理意见,报请朝廷评议定案。
⒈ 对狱【yù】案提出处理意见,报请朝廷评【píng】议定案。 《后【hòu】汉【hàn】书·郭躬传》:“肃宗【zōng】 善之,即【jí】下詔【zhào】赦【shè】焉。
引躬 奏讞法科,多所生全。”宋【sòng】 洪迈 《容斋三【sān】笔【bǐ】·奏谳疑【yí】狱》:“州郡疑狱诈奏讞,盖朝廷之【zhī】深【shēn】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