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逐条检核。
引《新唐书·柳公绰【chāo】传》:“公绰 奏曰:‘比【bǐ】馆递匱乏,驛置多【duō】闕……请著【zhe】定【dìng】限,以【yǐ】息其弊。’有詔中书条检定【dìng】数,由【yóu】是吏得紓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