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举行会议或谈判。
⒈ 举行会议或谈判。
引康有为【wéi】 《大同书【shū】》辛【xīn】部第八章:“其【qí】有事则开议,人人皆有【yǒu】发言之权,从其多数而行之【zhī】。”
钱基博 《辛亥南北议【yì】和别纪》:“自十【shí】月二十八【bā】日,开【kāi】议於 上海 英【yīng】 租界之市政【zhèng】厅, 廷【tíng】芳 即声言曰:‘非 清 廷承【chéng】认共和【hé】,不能【néng】开【kāi】议。’”
鲁迅 《书信【xìn】集·致章廷【tíng】谦》:“我已【yǐ】答应了,由律师【shī】指定【dìng】日期【qī】开议。”
⒈ 开始讨论议事。
例如:「立法院第一次院会,定于本月十五日开议。」
1.“罪在朕躬,悔何可及”,几【jǐ】乎是央求李鸿章【zhāng】“即【jí】日进京,会商各【gè】使,迅速【sù】开议”,甚【shèn】至低三【sān】下四宣示李鸿章此行“不特安危系之【zhī】,抑且存亡【wáng】系【xì】之【zhī】,旋乾【qián】转坤,匪异人任【rèn】。